为加强集团子公司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德、能、勤、绩、廉表现,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拟开展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竞聘上岗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公道正派、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比选择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竞聘职位及条件
(一)竞聘职位
1、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2、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
3、宁德市城建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4、宁德市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工作业绩突出,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任职资格。
2、任职条件:
(1)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国企、行政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3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2)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人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国企、行政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程师,一级建造师,3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3)宁德市城建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具有经济、贸易、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国企、行政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3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4)宁德市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国企、行政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3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所有竞聘上岗人员男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6月后出生),女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6月后出生)。
三、竞聘方式
集团内部公开竞聘:由集团公司自行组织,包括资格筛选、面试(含竞职演说,面试试题由集团公司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拟定)。
竞聘信息发布: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信息公告栏、集团网站(/)。
四、竞聘程序
竞聘上岗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与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领导、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组成。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竞聘工作。
(二)发布信息
在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信息公告栏、集团网站(/)发布竞聘信息。
(三)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报名者在竞聘信息发布15个工作日后,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岗位竞聘上岗报名表》或单位推荐函(附《岗位竞聘上岗报名表》),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考者认真阅读本次内部竞聘的有关规定,核对岗位竞聘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竞聘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每位报名者只能报名1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其他职位。
(四)资格审查
按照资格条件,由集团公司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足3名的,竞聘上岗职位取消。
资格初审结束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资格初审结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竞聘上岗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实施
面试小组组成:成员7名,其中5名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随机抽取,2名由集团公司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作为子企业领导班子管理岗位所应具备的领导能力以及对职位的适应程度。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予以通知。
3、面试组织
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含竞职演说、公共题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作为面试得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评分要素:分基本素质、能力素质、专业素质3部分。
(1)基本素质40分:竞职演说30分,个人综合形象10分;
(2)能力素质30分:组织协调能力15分、领导管理能力15分;
(3)专业素质30分:管理知识理论水平15分、创新能力15分。
(六)组织考察与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高到低,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1)对竞聘上岗人员应当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应当通知本人。
(2)民主测评主要对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一般在企业全体工作人员中进行,企业规模较大、竞聘者所在内设机构人员较多的,可在该内设机构中进行。
(3)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结果优秀和称职的得票率应达到2/3以上,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得票率不得超过30%。
(4)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
(5)民主测评可与组织考察结合进行,对民主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综合考虑竞聘者的资历、学历(学位)等因素。
(6)考察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后,由集团党委决定拟聘任人选。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聘职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
由集团党委对拟聘用人选在集团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期间进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谈话。
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